一、决策背景和依据
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不断加大文化和旅游领域供需两侧的政策调节力度,特别是在直接需求和引致需求的作用下,并力发挥财政转移性支出的乘数作用,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在补短板、强弱项、提质量上聚焦用劲,推动文艺不断繁荣发展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、文化产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、旅游经济持续稳步增长。
二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
当前,我市文化领域有“说头”、少“赚头”的基本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,旅游领域有“声音”、少“声望”的困难困局还没有彻底突破,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城市宜居、宜业、宜商、宜游的“软环境”营造和“硬支撑”撬动还不够。
面对新的形势要求,站在新的起点启程,我市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,建好“文旅设施”,讲好“文旅故事”,做好“文旅文章”,迈向更加美好的诗与远方,迫切需要市政府出台一份系统整合、重点突出、切中要害、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。
三、研判和起草过程
根据市政府安排,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门班子,研究起草《政策意见》,并形成初稿。在起草过程中,我局征求了市委宣传部、各县区政府、市高新区管委会、市经开区管委会、市发改委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、蚌投集团等16家单位的意见。除了五河县政府意见未予采纳外,其他的修改意见均予以酌情采纳。同时,根据市司法局《合法性审查意见》(蚌司审〔2020〕6号)的要求,向社会公众和行业协会公开征求意见,并聘请了安徽省委宣传部、浙江省委宣传部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中央民族大学的相关专家对《政策意见(送审稿)》进行了论证修改。2020年3月17日,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,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。
四、工作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,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,壮大文化和旅游实体经济,繁荣文化和旅游事业,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市。
五、核心内容(任务)
除导语和附则外,共分为15个板块,分别是:“文艺政策”(10条)、“公共服务政策”(2条)、“全民阅读政策”(6条)、“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”(4条)、“文化创意产业政策”(6条)、“影视动漫产业政策”(10条)、“文化和科技融合政策”(2条)、“文化出口政策”(2条)、“旅游资源开发政策”(11条)、“旅游市场开发政策”(6条)、“文化和旅游融合政策”(2条)、“企业挂牌上市政策”(2条)、“成果展示政策”(2条)、“集聚发展政策”(3条)、“招商引资政策”(4条),共72条。《政策意见(送审稿)》力争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入手,着眼强优势、补短板、降成本、调结构、促融合、增后劲,加大财政资金调节力度,带动扩大社会投资,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。
六、创新举措
七、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